台版肥咖(CRS)條款明年上路,金融業須辦理盡職審查及申報,但部分機構可例外。財政部日前公告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名單,包含勞保、勞退、退撫基金等皆無須盡職審查及申報。為防杜有心人將所得隱匿國外金融機構避稅,財政部參照國際共同申報準則(CRS)運作模式,發布「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」,將清查非台灣稅務居民的金融機構帳戶,並於二○二○年首次與其他國家、地區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。財政部指出,申報金融機構應自二○一九年起進行盡職審查,二○一九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完成高資產帳戶審查。所謂高資產帳戶,是指二○一八年底帳戶餘額超過一百萬美元者。不過,財政部官員說明,因應美國「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」(FATCA,肥咖條款)規定,包含政府機構、退休基金等特定實體,可視為非申報金融機構。財政部為審慎周延,經洽商相關機關後,並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CRS的三項要件,訂出可免盡職審查及申報的「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」名單。財政部官員表示,OECD的CRS免盡職審查三要件,一是政府實體(含央行)、國際組織的退休基金,以及免申報信用卡發卡機構性質類似的實體,其次是經判定屬於規避稅負風險較低的實體,最後一項則是免除該實體盡職審查及申報義務後,仍不違反國際間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透明要求的宗旨。因此,經相關主管機關檢視後,財政部本次公告名單將勞保、勞退以及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、國發基金,以及中國輸出入銀行納入「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」的金融機構,皆可免辦理盡職審查及申報。但值得一提的是,四大基金中僅郵政基金未被納入「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」名單。對此,財政部官員表示,公告名單會滾動檢討,除向各主管機關檢視外,未來也會持續關注國際實施CRS情形,視需要更新名單。


文章轉貼如有侵權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
. . . . . . . . . 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egqvy3693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